我国法律严禁宗教干涉教育,禁止学生参加宗教活动,这是党和国家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其免受宗教消极影响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禁止在高校开展任何宗教活动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第四十三条规定: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三、《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四、《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学校要严禁非法组织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出版,严禁张贴大、小字报和非法、反动宣传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非宗教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对从事上述活动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