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通知
校内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是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依据公安机关关于《流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知如下:
1.各用工部门所招聘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身份清楚、来历清楚、证件齐全。
2.各用工部门需审核务工人员信息,其中住校人员需登记造册。
3.各用工部门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安全防范教育。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校园核心行政区和学生宿舍区域。
5.外来务工人员未满十六周岁,一律不准在校内务工。
6.外来务工人员非因工作伤、亡与学校无任何责任。
7.对违反治安管理办法和相关校纪校规的外来务工人员,学校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拒绝入校、限期整改、建议辞退、追究其刑事责任等。
8.对于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9.校内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考评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