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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新生户口办理要求

[发表时间]:2017-01-11 [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2016级新生户口已落户,按公安机关要求已落户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具体要求如下:

1、办证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同心派出所,高新六路与流芳路交界口,流芳路88号(光谷三小对面)

2、办证时间:上午8:30-12时、下午2:30-5:00

3、办证要求:持本人旧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证明到同心派出所窗口办理。

4、照相要求:穿深色衣服、不留胡须、不染发、不能化妆、不佩戴饰物、眉毛耳朵要露出来。

5、要求在本星期内办好学生身份证工作。

6、乘车线路:在北门乘789路公汽到流芳大街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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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