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户籍迁移问题,学生本人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选择了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由各学院收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填写《新生入户登记表》时,入户学生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应与“招生名册”、《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三类证件上一致(注意:曾用名不能作正名用,否则不能入户)。
4、 入户新生必须交电子相片,要求大小低于30kb,照片文件白底,照片的文件名为学生本人身份证编号,且有尾数为X的须大写,根据入户要求照片以照相馆为准。
5、 为保障安全,避免学生信息泄露,请各学院将学生入户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保卫处户政科王文革老师。
6、 各学院收齐新生户口材料后,请于2019年10月20日前交保卫处户政科(综合楼一楼116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1655822)。
保卫处
2019年9月3日